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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灣商標分類--第三十二類
第32類
3201 啤酒
說明:(參考尼斯及各國分類)
本組群之「不含酒精的飲料」商品,係指:酒精含量低於0.5%及不含咖啡因的天然或人工調配的飲料,又名軟性飲料、清涼飲料或無醇飲料。汽水、檸檬水和低酒精含量之水果酒(1.2%(英)1.15%(澳)以下)等都是最常見的「不含酒精的飲料」,而第30類之「茶、巧克力、咖啡製成之飲料」都不屬於本小類組所指之「不含酒精的飲料」商品。
啤酒、黑啤酒、生啤酒、淡啤酒、薑汁啤酒、麥芽啤酒、製啤酒用麥芽汁、製烈性酒配料、製啤酒用蛇麻子汁、不含酒精之啤酒、克瓦斯淡啤酒、含微量酒精之水果飲料、不含酒精的飲料、不含酒精的雞尾酒飲料、不含酒精的開胃酒飲料、以蜂蜜為主的不含酒精飲料
備註:「啤酒」組群所有商品需檢索3301「酒(啤酒除外)」組群所有商品及430201「餐廳」小類組中之「啤酒屋」、「酒吧」、「居酒屋」服務
3202 汽水、果汁、礦泉水、清涼飲料、製飲料用糖漿製劑
備註:「汽水、果汁、礦泉水、清涼飲料、製飲料用糖漿製劑」組群所有商品需檢索300102「茶包、冰茶、茶飲料」小類組、300202「咖啡飲料、可可飲料、巧克力飲料」小類組所有商品及351902「飲料零售批發」小類組所有服務及430201「餐廳」小類組中之「冷熱飲料店」、「泡沫紅茶店」服務
320201 汽水、果汁、礦泉水、清涼飲料
說明:(參考尼斯及各國分類)
本小類組商品,係指:將植物之果實加工處理(榨汁、乾燥…等)製成飲料或為可供沖泡飲用之飲品,及「非以茶為主」之飲品,如:果汁、酸梅湯、桂圓茶、水果飲料…等。如係以將植物之葉、根、種子或花卉經以乾燥等方式加工製成為可供沖泡飲用之飲品,及「以茶為主」加有各種口味(水果、香料…等)之飲品,包括:茶葉、花茶、植物茶、檸檬茶…等,則歸屬於第30類。
汽水、賽爾茲碳酸水、蘇打水、礦泉水、鋰鹽礦水、餐用礦泉水、蒸餾水、運動飲料、可樂、沙士、果汁、不含酒精濃縮果汁、不含酒精水果飲料、水果冰沙飲料、果菜汁、蔬菜汁、烏梅濃汁、甘蔗汁、酸梅湯、冬瓜茶、冬瓜茶塊、杏仁漿飲料、含醋飲料、芒果汁、鳳梨汁、蘆筍汁、檸檬汁、百香果汁、芭樂果汁、椰子汁、檸檬水、葡萄汁、未發酵葡萄汁、柳橙果汁、楊桃汁、蕃茄汁、水蜜桃汁、奇異果汁、葡萄柚汁、蘋果汁、杏桃汁、大麥汁、黑麥汁、胡蘿蔔汁、綠豆沙飲料、水果飲料、含微量酒精之水果飲料、水果飲料包、梅子汁、桂圓茶、山粉圓飲料、包裝飲用水、水(飲料)、柚仔茶、西谷米飲料、花生漿飲料、乳清飲料、麥芽飲料、麥芽汁、麥苗汁、含椰果粒之飲料、蘆薈果粒汁、蘆薈飲料、含少量牛乳之非酒精飲料、果膠飲料、白木耳飲料、海藻飲料、水果醋飲料、蜂蜜醋(健康醋)、等滲飲料、不含酒精的飲料、不含酒精的雞尾酒飲料、不含酒精的開胃酒飲料、不含酒精之啤酒、清涼飲料、以蜂蜜為主的不含酒精飲料、燕窩飲料
備註一:「汽水、果汁、礦泉水、清涼飲料」小類組所有商品需檢索290101「獸乳、調味乳、乳酸菌飲料」小類組、290102「米漿、豆漿、豆奶」小類組所有商品
備註二:「綠豆沙飲料」商品需檢索2910「紅豆湯、綠豆湯、花生仁湯」組群中之「綠豆湯」商品
320204 製飲料用糖漿製劑
製飲料用糖漿製劑、製飲料用之杏仁糖漿、製飲料香精、製礦泉水配料、製飲料配料、製汽水配料、檸檬糖漿製劑、起泡沫飲料香錠、起泡沫飲料用粉